构建公共服务平台 着力打造阳光工程

湖北省十堰市行政服务中心管委会
(全国政务服务理论与建设研讨会论文)
  建成立行政服务中心,是十堰市委、市政府转变政府职能,规范行政行为,简化办事程序,提高办事效率,从源头上遏制腐败现象的重大举措。十堰市行政服务中心自2002年成立以来,已成为促进法治型、服务型政府建设,打造行政审批阳光工程的重要平台。几年来,我们充分发挥行政服务中心在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中的载体作用,按照便民、高效、廉洁、规范的服务宗旨,不断完善服务功能,规范运作方式,强化监督管理,初步建立了比较规范、高效的服务机制、管理机制和监督机制,着力为优化经济发展环境,促进经济社会健康发展提供优质的行政审批服务,取得了较好的社会效果。成立以来,连续四个年度被授予市级文明单位,审批大厅被授予市级、省级青年文明号。
一、以提高办事效率为核心,建立规范的审批运行机制
行政服务中心成立以来,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的中心工作和经济发展大局,认真履行组织、协调、管理和监督职能,在实现大厅式集中审批服务的基础上,通过完善行政审批的服务机制、管理机制和监督机制,克服现行行政体制、制度“瓶颈”的制约,始终抓住提高行政效率这个核心,不断将工作向纵深推进。一是变分散审批为集中审批。制定一个窗口对外和联合办理、集中审批许可的工作制度,形成了集中统一对外办理各项审批业务的工作格局,逐步建立起了便捷高效、规范有序的行政审批许可运行机制。二是变无限期审批为限时承诺审批。为了最大限度地缩短审批时间,提高审批效率,对进入中心的审批项目,将有关政策法规规定的审批时间下限作为对外承诺服务时限,并要求各部门只能提前不能超时。据统计,中心全部审批业务平均办理时限比过去提速了32%,其中有三分之一的项目比法定时间压缩了57%以上。三是变多头审批为集中联合审批。对涉及多个部门的复杂性、特殊性质的审批项目,由中心管委会统一组织,实行集中会审,联合审批,同步办理,大大节省了审批时限和办事成本。几年来,我们通过对191项较为重大的项目实行集中会审,探索联合办理快速动作机制,提升了行政服务时速,赢得企业和服务对象的一致赞誉,收到了积极的社会效果。四是变后台操作为审批关口前移。实行部门领导定期到中心值班制度,对普通性质的审批许可实行现场办公签字审批,降低部门运行成本。同时,对重点窗口部门,要求将具有审批权的内设科室成建制进入中心,开展面对面的服务,减少中间的运转报批环节,不断提高即办件的比例。五是变分散多次交费为一地集中收费。委托银行集中代收费用,直接进入财政预算外专户,规范了各部门收费行为,真正做到了收支两条线管理,较好地解决了乱收费、超标准收费、多头收费和搭车收费等社会反映比较强烈的问题。
二、以创新服务方式为突破口,提升服务水平和质量
行政服务中心是改革创新的产物,是服务地方经济的重要窗口。如何创新工作思路,更好地服务全市经济发展的大局,为广大企业提供优质的服务,始终是我们工作的重中之重。在实际工作中,我们根据全市大开放战略的要求,结合中心工作的特点,不断创新服务方式,提升服务水平。一是开辟外商投资项目和重大建设项目快捷审批服务通道,服务全市招商引资工作。为了更好地为外来投资者在十堰创业提供优质高效的服务,在不违背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前提下,坚持对外资和重大投资项目开辟审批服务“绿色通道”,实行特事特办,允许投资者边建设施工边完善补办相关手续,采取“先上车后补票”等方式,提供全方位服务,取得了良好的效果,受到外来投资者普遍欢迎。二是积极开展外商投资代办工作。中心明确专门机构和人员,对到十堰投资的客商提供全程无偿代办服务,投资者不再一一面对各个审批部门、各个审批环节,实行一个口子受理,部门联合办理,大大缩短了审批时间。中心优质的服务促成了一批较大项目在十堰成功落户。几年来,中心无偿为外来客商代办审批事项505件,办结率达100%,其中新批准成立外商投资企业99家,合同投资额达4.7亿美元。三是积极开展外商投资企业集中统一年检工作。将分散在各部门的外资企业年检工作集中到中心统一办理。由中心统一组织协调,实行联合办公,资料统一报送,信息数据共享,新证统一送达,既提高了效率,又减轻了企业负担。四是适时开展延伸服务、现场服务、零距离服务,帮助企业协调解决疑难问题。中心发挥组织协调功能强的优势,组织窗口单位,对重大项目审批提前介入,现场服务,并做好审批后的协调督办工作。同时,中心还组织有关部门积极协调企业经济纠纷,化解矛盾,使一些久拖不决,影响审批许可的遗留问题得到妥善解决,提升了中心在社会公众心目中的便民形象和美誉度。
三、以促进廉政建设为重点,强化审批运作过程的监督
建立行政服务中心,不仅提高了办事效率,方便了群众办事,也实现了行政审批由暗箱操作到阳光作业的根本性转变,从源头上铲除了滋生腐败的土壤。一是全面推行政务公开。通过设置触摸式电脑显示屏、电子屏幕、印制一次性告知单等形式,将市场主体和投资者关注关心的审批内容、办事程序、政策依据、申报材料、承诺时限、收费标准等内容全部公开,接受社会和群众的监督。二是对审批事项实行“五制”管理。即对即办件实行直接办理制,对承诺件实行超时默认制,对联办件实行首办负责制,对报批件实行指定责任制,对退回件实行明确答复制,从制度上规范了部门的审批行为。三是建立十堰市行政服务中心网站,将涉及审批许可的相关政策、法律法规、审批办理情况实行动态发布。同时方便市场主体和广大群众通过网站系统下载表格,查询相关情况,对各部门工作情况进行网上评议投票。四是定期开展服务质量评议,并通过随机调查、座谈回访等形式,掌握了解社会各界对审批许可工作的建议和意见,督促各业务窗口改进工作。通过建立和不断完善审批的监督机制,运用比较成熟的行政审批信息管理手段,强化对审批过程的监督,彻底解决了群众反映的门难进、脸难看、话难说、事难办等老大难问题,吃拿卡要,刁难设障,权钱交易,以权谋私等发生的机率大大降低。
四、以转变政府职能为目标,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
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是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必然要求,是转变政府职能、营造发展环境的必然途径,也是建设廉洁勤政、务实高效政府的客观需要。中心以全面贯彻实施《行政许可法》为契机,按照市委、市政府统一部署,配合相关部门积极推进新一轮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对原有审批许可事项进行了全面清理认定,市级审批许可事项由1407项减少到658项,减幅达53 %。保留后的审批许可项目,按照能进则进,宜进则进的原则,进入行政服务中心集中统一办理。同时按照“谁审批、谁监管”的原则,制定出台了具体操作规程和监督管理的措施。出台了《损害经济发展环境行为党纪政纪处分暂行办法》和《行政错误责任追究暂行办法》等文件,加强了责任追究,强化了对各部门及其工作人员行政行为的监督,确保依法行政、规范审批制度的落实。
五、以严格管理为基础,提高队伍综合素质
行政服务中心是市委、市政府对外办事的最大窗口,是密切党群关系的重要纽带。行政服务中心不仅担负着审批职能,也担负着维护党和政府形象的重任。针对中心各业务窗口工作人员来自不同单位,人员仍然隶属于原单位,管理关系相对松散的特殊性,我们始终把思想道德建设,提高人员素质工作放在重要位置,采取一系列的措施来加强团队建设和管理。中心相继建立了党组织和工会、共青团、妇委会等群团组织,充分发挥各种组织的作用,凝聚人心,提高服务质量。通过制定出台一系列的规章制度和办事制度来规范审批行为,构筑防腐自律机制,确保中心运行规范,廉洁办事。通过开展多种形式的寓教于乐活动和警示教育活动,增强了中心的凝聚力和向心力,激发了全体员工的积极性和工作热情。中心自成立以来,没有发生一起违纪违规行为,也没有发生一起因不廉洁行为引发的社会投诉。初步展示了优质服务,便民高效,规范廉洁的良好形象。
从行政服务中心运行实践看,初步规范了部门审批行为,促进了部门工作方式和工作作风的转变,简化了办事程序,提高了办事效率,减轻了企业负担,促进了源头治腐,优化了地方经济发展的环境。但是作为一项新生事物,作为一项探索性的工作,行政服务中心的工作,与党委政府的要求,与投资者和广大市民群众的期望还存在很大的差距。我们将不断强化工作措施,学习借鉴兄弟省市的经验,不断完善审批许可运作机制,推进中心各项工作迈上新水平。

2007.01.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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