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完善制度 创新机制 不断推进政务大厅快速发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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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山西省太原市政务大厅 |
| (全国政务服务理论与建设研讨会论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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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原市政务大厅成立于2003年1月,是我市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优化发展环境的产物,经过几年的改革发展,政务大厅逐步成为政务公开的重要载体,实施行政许可和行政审批的重要平台,推动政府职能转变的重要举措,建设服务型政府的具体体现。 几年来,按照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和贯彻《行政许可法》的要求,围绕市委、市政府提出的“审批提速、服务提质、监督提效”的创优政务环境目标任务,不断加强制度建设,优化审批流程,创新审批机制,改进服务方式,全面提高了审批效率和服务能力,受到了广大投资者和社会各界的广泛好评。 一、主要做法 太原市政务大厅将完善政务大厅与审批制度改革、优化发展环境工作紧密结合起来,有力地推动了政务大厅的建设和发展。市委、市政府每年将政务大厅工作作为优化发展环境的重要内容,给予高度重视,市审改办与政务大厅合署办公,三项工作统一由政府副秘书长、政务大厅主任具体负责,为政务大厅各项工作的开展创造了良好条件。 (一)认真清理行政许可、行政审批事项,推进政府“瘦身”。根据行政许可法和国家、省有关清理行政审批事项的标准,先后分七批取消审批和收费事项510项,先后分三批将市级机关保留的336项行政审批事项,42项行政事业性收费事项以及各类年检事项纳入政务大厅办理。今年按照省要求,对我市行政许可、行政审批以及各类服务性事项进行了再次清理,经省审改办认定,保留行政许可事项324项,非许可审批事项59项。比原保留479项行政许可(审批)事项减少96项,减幅达20%。同时,集中对54个部门单位执行的年检、年审、换证事项进行全面清理,共清理出各类年检、年审事项109项,经市政府常务会通过,决定取消40项,改为服务性由窗口直接办理14项,减幅达37%。对我市保留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含基金)进行了清理,确定再将12项收费纳入政务大厅集中收取。对8个单位的121项收费按下限收取,降幅达50%。 (二)继续压缩审批环节,促进审批“提速”。市政务大厅对纳入的行政许可、行政审批事项的办理环节进一步压缩,取消了101项审批事项的300余个审批环节,初审、备案、服务性事项等全部由窗口直接办理办结,窗口直接办结率达30%。 积极探索相对集中许可权制度。市物价、民政等部门取消了内部处室和分管局长的审批权,将全部审批职能归集起来,集中到政务大厅一个窗口办理,极大地减少了审批环节。今年这项举措将扩大到市直8个部门。 坚持审批办件不出大厅的原则,实行了部门领导带班审批办事制度和市领导定期在政务大厅联合审批制度。各部门领导每天在政务大厅轮流带班,现场办理需领导审批的事项,并对各窗口工作人员的工作进行监督。一些重要的部门如规划局、国土局的职能处室成建制地进入大厅,市规划局、园林局、国土局、市政局等单位审批业务会、听证会、论证会全部在大厅召开。市领导每周到政务大厅现场审批,真正做到了审批件不出大厅办结。 (三)创新运行机制,实现审批“提效”。积极推行联合审批制度。逐步在建设项目立项和外商投资企业设立中推行了联合审批。 一是对外商投资项目实行“一表式”联合审批。将过去由工商、商务、公安等六个部门,填十余张表格,改为政务大厅一个窗口,填一张表,交一套材料一次办理,办理时限由原来6个部门分别办理需一个多月时间缩短为仅5个工作日。 二是实行建设项目收费“一票制”办法,将建管、经委、人防等7个部门的9项行政事业性费用纳入“一票制”征收范围,统一按建筑面积计费,一次核定、一票收取,收费核定环节全部在网上公开进行。取消了7个部门20多个环节的收费核定权,办理环节由7个部门减少为市政务大厅一个窗口,办理时限由1—2个月缩短为3个工作日。 (四)拓展服务功能,推进服务“提质”。按照省里要求,建立了重大投资项目跟踪服务制度,设立了投资促进服务中心,为投资者提供信息政策咨询、组织商务考察、代办相关手续的“保姆”式服务。今年以来,累计为蒙牛乳业、山西美鑫水煤浆项目、德国独资的西巴赫不锈钢(太原)有限公司、香港智威集团等46户外来投资者提供了联合咨询和商务考察服务,为22家外商投资企业代办了企业设立手续。 (五)加强对县区政务大厅指导,不断完善政务服务体系 市政务大厅积极指导、组织、协调、监督我市各级各类政务服务大厅的建设工作。市政府领导和政务大厅负责人多次组织召开全市政务服务工作会,进行现场调研,起草并下发了相关文件,明确了政务大厅职能职责和组织体系,对政务大厅的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推动和促进了县区政务大厅逐步走向规范。目前,县(市)区、乡镇(街道)、村(社区)分别建立了相应的服务机构,初步形成了以市政务大厅为龙头、县(市、区)政务大厅为骨干、乡镇(街道)、村(社区)服务代理点的四级政务服务体系。 (六)加强监督,优化服务,展示政府窗口形象 政务大厅不断加大监督检查力度。采取计算机网络跟踪监督、日常检查、重点抽查、电话回访等方式,对大厅各窗口的行政审批行为实施全程跟踪督查。市纪监委在政务大厅设立了市效能监督投诉中心,直接受理群众的举报和投诉;政务大厅还积极参与行风评议、公务员百岗评议、星级政务大厅评比活动,政务大厅的8个窗口今年被列入市级行风“双评”的重点评议窗口。 政务大厅积极开展多种形式的便民服务,将办理事项、申请书格式文本、办理结果全部公开、公示,配备了办公用具、饮水机、手机充电站和休息区等便民设施,政务大厅网站上开通了下载表格、办件查询、网上申请等服务方式,以及语音电话查询系统和手机短信通知提前办结等先进的信息服务,真正做到为民、便民。 主要体会: 一是领导重视是前提。在现有行政管理体制下,政务大厅生存发展主要靠行政力量推动,没有一把手的重视,政务大厅很难成功。 二是清理事项是基础。政务大厅要达到规范要求,提高效率,必须对行政许可、审批的项目、条件、标准、环节认真清理,做到条件具体、标准明确、流程科学,才能达到预期效果。 三是压缩环节是重点。行政许可、审批实施中,环节多、周期长是长期以来制约审批效率提高的一个主要原因,只有对审批环节不断压缩,串联改并联,才能从根本上提高效率,给办事者最大方便。 四是机制创新是关键。政务大厅要体现其功能和作用,必须大力推进机制、体制创新,突出职能综合作用,广泛推行联合审批,彻底改变部门各自为政、不相协调的状况。 二、面临的困难和问题 我市各级政务大厅在短时间内启动并顺利运行,得力于市委、市政府的强势推动,但由于政务大厅是新生事物,缺乏现成的模式,各地都在积极探索,运行中也存在一些困难和问题。 (一)受计划经济条件下长期形成的思维定势、管理方式、工作习惯的影响,各部门对政务大厅这种新型运行方式的认识还未到位,转变政府职能作为一种口号容易接受,但实际工作中难以形成上下一致的共识和合力。 (二)一些部门不能主动压缩环节,仍层层审批,内审会、业务会等内部审批环节依然过多,审批条件和标准还不够公开,审批权不能充分下放到窗口,仍然存在厅外受理、“办件回流”、办事人员“两头跑” 的现象,使政务大厅这种好的形式难以发挥好的效果。 (三)关联性行政许可事项的“并联实施”难度较大。根据行政许可法规定,地方政府应创造条件,实行关联性行政许可事项联合审批或综合、集中办理。目前,我市初步实行了行政许可申请集中受理、集中回复,但仍不完全到位,同时,由于部门权力、利益本位意识的影响,有关行政许可的实施机关对于联合审批或综合、集中办理并不积极,这项制度的推行难度较大。 (四)承担社会职能的中介组织在行政审批过程中充当重要角色,很多审批事项的前置条件需要中介组织来完成,但目前中介组织的管理还不够规范,垄断色彩仍比较浓厚。在操作中存在收费高、服务差等问题。因此,对办理这些业务的相关中介组织亟待进一步破除垄断,加强管理,改善服务。 当前存在的问题,实质上是转变政府职能,建立服务型政府与传统层级体系、权力结构等旧的行政管理体制矛盾的表现。一是目前政务大厅的设置缺乏必要的法律基础,在现有政府所属部门机构设置不变的情况下,政务大厅如何合理定位,都需要深入研究,认真论证,既应有合理的编制,亦应有更为明确的定性、定型和更缜密的制度设计。二是政务大厅运行方式使服务功能前移,与各部门职能分散、多级审批产生矛盾,如窗口工作人员不能办理其他处室的事项,大厅值班的领导也不能审批其他领导分管的事项。这就要求在理清各种权责关系的基础上,对行政管理过程或办事程序进行重新设计和安排,实现审批权的相对集中。三是各项改革的深入推进,都需要上下联动。如我市建立城市建设项目“一票制”征收制度中,收费事项、收费条件、收费标准的改革都需要省级部门的支持。我市经7轮审改后,目前保留的审批事项的条件、标准均是由省以上部门设定,大多数都有部门法予以规范,市级机关难以取消相关审批事项或进一步压缩审批环节,简化办事条件。四是一些垂直管理部门办理大多执行本部门的业务规定,市级及以下政府部门难以协调,如工商、税务等部门难以协调进入政务大厅办理,致使政务大厅功能还不够完善。如何使垂直管理的部门不成为行政服务中心进一步发展的阻力,需要上级进一步支持。 三、对策建议 一是加大《行政许可法》贯彻力度。在国家未出台具体规定前,建议各省先行制定有关细则,明确行政审批服务中心(政务大厅)的定位、职能、职责,特别是对行政许可实施程序要有明确具体规定。积极实行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制度、联合审批制度,加强部门职能整合,在保证原则性的同时,增强可操作性,减少执法机关随意“细化、延伸”的空间,最大限度地实现依法即可操作。 二是继续对行政审批事项的环节、办事流程逐项清理,压缩中间环节,缩短循环时间,提高审批效率。要求各部门向窗口充分授权,将审批事项各个环节都纳入大厅。对简单直观、条件和标准比较明晰的事项授权窗口直接办理办结,取消中间的审批签字环节,提高即办率和窗口办结率。 三是进一步清理行政审批的前置条件和标准,实现审批条件、标准的格式化、规则化,减少自由裁量权,在规范的基础上,全部向社会公开,做到公开、透明。 四是进一步清理年检、年审事项,减少年检、年审项目,简化办理手续,将保留的年检、年审事项逐步纳入政务大厅,积极探索联合年检办法。 五是拓展政务大厅服务功能。在继续完善咨询服务功能,对外来投资者提供全面的政策咨询服务的基础上,逐步向招商引资服务方面延伸,特别是办理投资项目涉及的事项和部门要全部纳入政务大厅,形成完整的服务链条。按照投资事项需求组织各部门为投资者提供服务,形成以投资者为导向的办事机制,真正变“企业跑政府”为“政府跑企业”。 六是加强对中介组织的规范管理。对行政审批中涉及中介服务的中介组织,参照行政审批的办事公开、限时、服务标准等进行规范,合理确定其服务收费标准,打破垄断,杜绝行政机关指定中介、强制服务等行为,促进中介服务优质、高效。 |
| 2007.01.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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