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基本信息 |
承诺时限:10个工作日 设立依据:1、《物权法》第一节第九~二十二条
2、《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第五~七条
3、国家土地管理局《确定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若干规定》第二~五章
4、国土资源部《土地登记办法》 申报条件:房改房、商品房、国有直管公房、国有土地上其它住宅连同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土地权属来源合法、界址清楚无争议、面积准确、权属合法、界址清楚、面积准确、无权属纠纷 事项类别:非许可类
受理机构:市政务中心国土资源窗口
决定机构:市国土资源局
监督检查:常德市政务中心投诉处理中心(电话:7221200)
咨询渠道:0736-7231179
责任追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证》第七章执行。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上午9:00--12:00 下午1:00--5:00
办公地址:市政务中心4楼大厅
乘车路线:乘1、30、32、101路公交车至市政务中心下 |
| 办理程序 |
受理、审查、决定、送达与公告 |
| 申请表格 |
土地登记指南流程图.docx
|
| 申报资料 |
|
1
| 原《国有土地使用证》 |
必需
|
|
2
| 房屋所有权证(复印件) |
必需
|
|
3
| 宗地图 |
必需
|
|
4
| 转让协议 |
必需
|
|
5
| 交易双方身份证明(复印件) |
必需
|
|
6
| 土地登记申请书 |
必需
|
|
| 收费标准 |
| 收费项目 | 收费标准 | 依据 / 备注 |
| 土地权属调查 |
13元/证
|
依据:[1998]湘价房字第78号
|
| 土地注册登记发证费(精装版) |
20元/证
|
依据:湘价费[2003]42号
|
|
| 相关链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