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基本信息 |
承诺时限:5个工作日 法定天数:5个工作日 设立依据:一、《物业管理条例》(2003年国务院令第379号);
二、《物业管理企业资质管理办法》(2004年建设部令第125号) 申报条件:一、申请二级资质的物业管理企业需具备以下条件:
1、注册资本人民币300万元以上;
2、物业管理专业人员以及工程、管理、经济等相关专业类的专职管理和技术人员不少于20人。其中,具有中级以上职称的人员不少于10人,工程、财务等业务负责人具有相应专业中级以上职称;
3、物业管理专业人员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取得职业资格证书;
4、管理两种类型以上物业,并且管理各类物业的房屋建筑面积分别占下列相应计算基数的百分比之和不低于100%:
(1)多层住宅100平方米;(2)高层住宅50万平方米;(3)独立式住宅(别墅);(4)办公楼、工业厂房及其它物业20万平方米。
5、建立并严格执行服务质量、服务收费等企业管理制度和标准,建立企业信用档案系统,有良好的经营管理业绩。
二、申请三级资质的物业管理企业需具备以下条件:
1、注册资本人民币50万元以上;
2、物业管理专业人员以及工程、管理、经济相关专业类的专职管理和技术人员不少于10人。其中,具有中级以上职称的人员不少于5人,工程、财务等业务负责人具有相应专业中级以上职称;
3、物业管理专业人员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取得职业资格证书;
4、有委托的物业管理项目;
5、建立并严格执行服务质量、服务收费等企业管理制度和标准,建立企业信用档案系统。 事项类别:许可类
受理机构:市房管局政务中心办证窗口
决定机构:市房管局
监督检查:常德市政务中心投诉处理中心(电话:7221200)
咨询渠道:7230522
责任追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七章、《常德市房地产管理局行政过错责任追究办法》执行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上午9:00--12:00 下午1:00--5:00
办公地址:市政务中心4楼大厅
乘车路线:乘1、30、32、101路公交车至市政务中心下 |
| 办理程序 |
受理、审查、决定、告知与公示 |
| 申请表格 |
二、三级物业管理企业资质认定流程图.docx
常德市物业管理企业资格申请登记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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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申报资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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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企业资质等级申报表 |
必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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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营业执照 |
必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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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企业资质证书正、副本 |
必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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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物业管理专业人员的职业资格证书和劳动合同,管理和技术人员的职称证书和劳动合同,工程、财务负责人的职称证书和劳动合同 |
必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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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物业服务合同复印件 |
必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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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物业管理业绩材料 |
必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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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收费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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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相关链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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