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基本信息 |
承诺时限:10个工作日 法定天数:10个工作日 设立依据:《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 申报条件:1、有上级主管部门同意组建的批准文件;
2、有明确的名称、组织机构和固定办公场所;
3、有与承担拆迁业务规模相适应的技术、经济、财务管理人员;
4、有与承担拆迁业务规模相适应的自有流动资金。 事项类别:许可类
受理机构:市房管局政务中心办证窗口
决定机构:市房管局
监督检查:常德市政务中心投诉处理中心(电话:7221200)
咨询渠道:7230522
责任追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七章、《常德市房地产管理局行政过错责任追究办法》执行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上午9:00--12:00 下午1:00--5:00
办公地址:市政务中心4楼大厅
乘车路线:乘1、30、32、101路公交车至市政务中心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