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管理局:城市房屋拆迁单位资格认定
基本信息 承诺时限:10个工作日
法定天数:10个工作日
设立依据:《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
申报条件:1、有上级主管部门同意组建的批准文件; 2、有明确的名称、组织机构和固定办公场所; 3、有与承担拆迁业务规模相适应的技术、经济、财务管理人员; 4、有与承担拆迁业务规模相适应的自有流动资金。
事项类别:许可类
受理机构:市房管局政务中心办证窗口
决定机构:市房管局
监督检查:常德市政务中心投诉处理中心(电话:7221200)
咨询渠道:7230522
责任追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七章、《常德市房地产管理局行政过错责任追究办法》执行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上午9:00--12:00   下午1:00--5:00
办公地址:市政务中心4楼大厅
乘车路线:乘1、30、32、101路公交车至市政务中心下
办理程序 受理、审查、决定、告知与公示
申请表格 城市房屋拆迁单位资格认定流程图.docx
申报资料
1 申请报告 必需
2 上级主管部门同意组建的批准文件 必需
3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必需
4 开户银行出具的流动资金证明 必需
5 与申报资质等级相适应的技术、经济、财务管理人员资格证书复印件 必需
6 固定办公场所的证明 必需
7 章程 必需
收费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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