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基本信息 |
承诺时限:10个工作日 设立依据:《房屋登记办法》 申报条件:1、资料齐全
2、真实合法 事项类别:非许可类
受理机构:市房管局政务中心办证窗口
决定机构:市房管局
监督检查:常德市政务中心投诉处理中心(电话:7221200)
咨询渠道:7200555
责任追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七章、《常德市房地产管理局行政过错责任追究办法》执行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上午9:00--12:00 下午1:00--5:00
办公地址:市政务中心4楼大厅
乘车路线:乘1、30、32、101路公交车至市政务中心下 |
| 办理程序 |
收件、受理、现场勘查、初审、收费、复审、审批、缮证、发证、归档 |
| 申请表格 |
没有申请表格可以下载! |
| 申报资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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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常德市房屋变更登记申请表(原件) |
必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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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房屋所有权证(原件) |
必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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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身份证(复印件)或证明(原件)(企业单位收营业执照,机关事业单位收法人登记书)(复) |
必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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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申请下列房屋变更登记的分别提交(原件): |
必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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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①房屋改、扩建:提交规划部门的批准文件 |
必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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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200㎡以上或投资20万元以上的提交质量验收合格证明 |
必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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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②产权人名称变更:个人姓名改变的,提交公安机关出具的证明文件 |
必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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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单位名称改变的,提交上级主管机关或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出具的批准文件 |
必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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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③房屋用途变更:提交规划部门的批准文件 |
必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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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④房屋座落变更:提交区政府、街道办事处的更名文件 |
必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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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⑤配偶之间增加共有权人变更:提交婚姻关系证明文件和配偶共同约定的书面材料 |
必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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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登记机关认可的测绘机构出具的测绘报告(原件) |
必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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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收费标准 |
| 收费项目 | 收费标准 | 依据 / 备注 |
| 房屋产权变更登记费(住房) |
80元 / 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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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湘价费[2008]12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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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房屋产权变更登记费(住房以外其他房屋) |
0元 / 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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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0.0005 依据:湘价费[2002]23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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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非住房登记费 |
550元 / 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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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湘价费[2008]12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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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相关链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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