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管理局:城区房屋产权变更登记
基本信息 承诺时限:10个工作日
设立依据:《房屋登记办法》
申报条件:1、资料齐全 2、真实合法
事项类别:非许可类
受理机构:市房管局政务中心办证窗口
决定机构:市房管局
监督检查:常德市政务中心投诉处理中心(电话:7221200)
咨询渠道:7200555
责任追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七章、《常德市房地产管理局行政过错责任追究办法》执行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上午9:00--12:00   下午1:00--5:00
办公地址:市政务中心4楼大厅
乘车路线:乘1、30、32、101路公交车至市政务中心下
办理程序 收件、受理、现场勘查、初审、收费、复审、审批、缮证、发证、归档
申请表格 没有申请表格可以下载!
申报资料
1 常德市房屋变更登记申请表(原件) 必需
2 房屋所有权证(原件) 必需
3 身份证(复印件)或证明(原件)(企业单位收营业执照,机关事业单位收法人登记书)(复) 必需
4 申请下列房屋变更登记的分别提交(原件): 必需
5 ①房屋改、扩建:提交规划部门的批准文件 必需
6 200㎡以上或投资20万元以上的提交质量验收合格证明 必需
7 ②产权人名称变更:个人姓名改变的,提交公安机关出具的证明文件 必需
8 单位名称改变的,提交上级主管机关或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出具的批准文件 必需
9 ③房屋用途变更:提交规划部门的批准文件 必需
10 ④房屋座落变更:提交区政府、街道办事处的更名文件 必需
11 ⑤配偶之间增加共有权人变更:提交婚姻关系证明文件和配偶共同约定的书面材料 必需
12 登记机关认可的测绘机构出具的测绘报告(原件) 必需
收费标准
收费项目收费标准依据 / 备注
房屋产权变更登记费(住房) 80元 / 套 依据:湘价费[2008]122号
房屋产权变更登记费(住房以外其他房屋) 0元 / 套 备注:0.0005
依据:湘价费[2002]231号
非住房登记费 550元 / 套 依据:湘价费[2008]12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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