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基本信息 |
承诺时限:7个工作日 法定天数:7个工作日 设立依据:1、《城市房地产管理法》 2、《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 申报条件:1、已交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
2、持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施工许可证;
3、按提供预售的商品房计算,投入开发建设的资金达到工程建设总投资的25%以上,并已经确定施工进度和竣工交付日期。 事项类别:许可类
受理机构:市房管局政务中心办证窗口
决定机构:市房管局
监督检查:常德市政务中心投诉处理中心(电话:7221200)
咨询渠道:7230522
责任追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七章、《常德市房地产管理局行政过错责任追究办法》执行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上午9:00--12:00 下午1:00--5:00
办公地址:市政务中心4楼大厅
乘车路线:乘1、30、32、101路公交车至市政务中心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