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管理局:商品房预售许可
基本信息 承诺时限:7个工作日
法定天数:7个工作日
设立依据:1、《城市房地产管理法》 2、《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
申报条件:1、已交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 2、持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施工许可证; 3、按提供预售的商品房计算,投入开发建设的资金达到工程建设总投资的25%以上,并已经确定施工进度和竣工交付日期。
事项类别:许可类
受理机构:市房管局政务中心办证窗口
决定机构:市房管局
监督检查:常德市政务中心投诉处理中心(电话:7221200)
咨询渠道:7230522
责任追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七章、《常德市房地产管理局行政过错责任追究办法》执行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上午9:00--12:00   下午1:00--5:00
办公地址:市政务中心4楼大厅
乘车路线:乘1、30、32、101路公交车至市政务中心下
办理程序 受理、审查、决定、告知与公示
申请表格 常德市商品房预售申请审批表.doc
申报资料
1 商品房预售许可申请表 必需
2 开发企业的《营业执照》和资质证书 必需
3 土地使用权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施工许可证 必需
4 投入开发建设的资金占工程建设总投资的比例符合规定条件的证明 必需
5 工程施工合同及关于施工进度的说明 必需
6 商品房预售方案(说明位置、面积、竣工交付日期等,附预售商品房分层平面图) 必需
收费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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