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基本信息 |
承诺时限:15个工作日 法定天数:15个工作日 设立依据:《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 申报条件:1、取得房屋拆迁许可证的单位确有需要延长或暂停期限的
2、被拆迁房屋产权不明确的 事项类别:许可类
受理机构:市房管局政务中心办证窗口
决定机构:市房管局
监督检查:常德市政务中心投诉处理中心(电话:7221200)
咨询渠道:7230522
责任追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七章、《常德市房地产管理局行政过错责任追究办法》执行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上午9:00--12:00 下午1:00--5:00
办公地址:市政务中心4楼大厅
乘车路线:乘1、30、32、101路公交车至市政务中心下 |
| 办理程序 |
受理、审查、决定、告知与公示 |
| 申请表格 |
常德市房屋拆迁许可证审批表.xls
|
| 申报资料 |
|
1
| 建设项目批准文件 |
必需
|
|
2
| 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
必需
|
|
3
| 国有土地使用权批准文件 |
必需
|
|
4
| 拆迁计划和拆迁方案 |
必需
|
|
5
| 办理存款业务的金融机构出具的拆迁补偿安置资金证明 |
必需
|
|
| 收费标准 |
| 收费项目 | 收费标准 | 依据 / 备注 |
| 拆迁管理费 |
0.4%
|
备注:按拆迁安置补偿总额的0.4% 依据:湘价费[2001]261号
|
|
| 相关链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