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局:大型群众性活动安全许可(预计参加人数在5000以上)
基本信息 承诺时限:7个工作日
设立依据:《大型群众性活动安全管理条例》(2007年9月14日国务院第505号令公布,2007年10月1日起施行)
申报条件:1、承办者是依照法定程序成立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2、大型群众性活动的内容不得违反宪法、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得违反社会公德; 3、具有符合《大型群众性活动安全管理条例》规定的安全工作方案,安全责任明确、措施有效; 4、活动场所、设施符合安全要求。
数量限制:无数量限制
事项类别:许可类
受理机构:市政务中心公安局窗口
决定机构:市公安局
监督检查:常德市行政效能投诉中心(电话:7256110)
咨询渠道:0736-7958032
责任追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七章规定执行。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上    午:9:00-12:00下    午:13:00-17:00
办公地址:市政务中心一楼大厅
乘车路线:乘1、30、32、101路公交车至市政务中心下
办理程序 预计参加人数在5000以上的,由市公安局实施安全许可。
一、受理
(一)岗位责任人:县级公安机关治安部门工作人员
(二)岗位职责及权限:按照许可的法定条件、标准,查验申请材料是否齐全,是否符合法定形式,申请人是否具有申请资格,申请事项是否属于行政主体的职权范围,许可申请是否在法律法规规定的期限内,决定是否受理。同时,根据《行政许可法》第三十二条的规定分别作出处理:
1、申请事项依法不需要取得行政许可的,应当即时告知申请人不予受理;
2、申请事项依法不属于本行政机关职权范围的,应当即时作出不予受理的决定,并告知申请人向有关行政机关申请;
3、申请材料存在可以当场更正的错误的,允许申请人当场更正;
4、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场或者在5日内一次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逾期不告知的,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即为受理;
5、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或者申请人按照要求要求提交全部补正申请材料的,应当受理行政许可申请;
6、受理或者不予受理行政许可申请,应当出具加盖本行政机关专用印章和注明日期的书面凭证。
(三)时限:1个工作日
二、审查
(一)岗位责任人:县级公安机关治安部门分管负责人
(二)岗位职责及权限:审查负责人按照许可权限对申请材料进行合法性、真实性审查,组织实地勘查,制作《大型群众性活动安全检查记录》(一式两份,一份存根,一份附卷);对不符合安全条件的,制作《大型群众性活动责令整改通知书》(一式两份,一份交承办者或场所管理者,一份附卷)。对不符合法定条件、标准的,签署不同意的意见及理由,终止审查。
(三)时限:4个工作日
三、决定
(一)岗位责任人:市公安局分管负责人
(二)岗位职责及权限:市公安局治安支队按照许可权限,对符合条件的,提出审核意见,报分管负责人批准后,制作《大型群众性活动安全许可决定书》(一式两份,一份交申请人,一份附卷);对不符合法定条件的,不予批准,制作不予许可的书面决定,载明不予许可的意见及理由。
(三)时限:1个工作日
四、送达与公示
(一)岗位责任人:市公安局治安支队工作人员
(二)岗位职责及权限:
1、公开审定结果,及时、准确告知申请人;
2、对通过审定的,送达《大型群众性活动安全许可决定书》;
3、对不予行政许可的,送达不予行政许可决定书,并将申请材料一并退还申请人,同时告知申请人享有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提出行政诉讼的权利;
4、按要求将审批材料整理归档。
(三)时限:1个工作日
申请表格 大型活动申请审批表.doc
大型群众性活动安全许可流程图.doc
申报资料
1 承办者应当在活动举办日的20日前按要求填制《大型群众性活动安全许可申请表》,申请时,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必需
2 承办者合法成立的证明以及安全责任人的身份证明 必需
3 大型群众性活动方案及其说明,2个或者2个以上承办者共同承办大型群众性活动的,还应当提交联合承办的协议 必需
4 大型群众性活动安全工作方案 必需
5 活动场所管理者同意提供活动场所的证明 必需
6 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有关主管部门对大型群众性活动的承办者有资质、资格要求的,还应当提交有关资质、资格证明 必需
收费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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