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基本信息 |
承诺时限:10个工作日 法定天数:10个工作日 设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45条 申报条件: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副本,建筑及配套工程已竣工。 事项类别:服务类
受理机构:市政务中心规划局窗口
决定机构:市规划局
监督检查:常德市政务中心投诉处理中心(电话:7221200)
咨询渠道:0736-7255401
责任追究:按照《湖南省行政程序规定》第九章执行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上午9:00--12:00 下午1:00--5:00
办公地址:市政务中心4楼大厅
乘车路线:乘1、30、32、101路公交车至市政务中心下 |
| 办理程序 |
受理、审查、核发 |
| 申请表格 |
建筑工程竣工验收流程图.docx
联合验收申请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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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申报资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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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建设工程规划验收》申请表(1份) |
必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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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副本(复印件1份) |
必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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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建设项目(Maplnfo)竣工地形图(2份) |
必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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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缴纳配套费发票复印件 |
必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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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综合管线竣工图(1份) |
必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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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收费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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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相关链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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