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划局:城市、镇规划区内临时建设许可
基本信息 承诺时限:7个工作日
法定天数:7个工作日
设立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44条 2.《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办法》第31条
申报条件:不影响城市规划实施和近期建设规划的临时建(构)筑物
事项类别:许可类
受理机构:市政务中心规划局窗口
决定机构:市规划局
监督检查:常德市政务中心投诉处理中心(电话:7221200)
咨询渠道:0736-7255401
责任追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七章、《常德市规划局行政过错责任追究办法》执行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上午9:00--12:00   下午1:00--5:00
办公地址:市政务中心4楼大厅
乘车路线:乘1、30、32、101路公交车至市政务中心下
办理程序 申请、受理、审查、决定、核发
申请表格 临时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申请表.doc
城市、镇规划区内临时建设许可流程图.docx
申报资料
1 《临时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申请表(1份) 必需
2 单位机构代码证或工商营业执照(审原件,留复印件1份) 必需
3 土地使用权证(复印件)或国土部门的用地批准文件及界址点图(1份) 必需
4 单体建筑的平、立、剖面图,总平面布置(3份) 必需
5 1:500现状地形图(1份) 必需
6 承诺书(1份) 必需
7 相关部门意见 必需
收费标准
收费项目收费标准依据 / 备注
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按建筑面积综合预算造价的 0.06 依据:湘价费[2008]12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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