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基本信息 |
承诺时限:30个工作日 设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实施细则 申报条件:1.常德市城区(包括武陵区、柳叶湖旅游渡假区)国、地税共同管辖的纳税人可申请联合办理税务登记。不包括只交纳营业税的个体工商业户、个人独资企业、个人合伙企业等(简称"纯地税户")。
2.全市范围内的企业,企业在外地设立的分支机构和从事生产、经营的场所,个体工商户和从事生产经营的事业单位。
3.单位纳税人办理税务登记:
(1)出示工商营业执照或其他核准执业证件原件并提供复印件;
(2)出示组织机构统一代码证书副本原件并提供复印件;
(3)有关合同、章程、协议书复印件;
(4)出示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居民身份证、护照或其他证明身份的合法证件原件并提供复印件;
(5)纳税人跨县(市)设立的分支机构办理税务登记时,还须提供总机构的税务登记证(国、地税)副本复印件;
(6)改组改制企业还须提供有关改组改制的批文原件并提供复印件;
(7)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原件及其复印件。
4.个体纳税人办理税务登记:
(1) 出示工商营业执照或其他核准执业证件原件并提供复印件;
(2) 出示业主的居民身份证、护照或者其它证明身份的合法证件及其复印件;
(3) 出示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副本原件并提供复印件(个人合伙企业或按规定需办理组织机构代码证书的纳税人)。
事项类别:服务类
受理机构:常德市政务中心国、地税联合办证窗口
决定机构:常德市政务中心国、地税联合办证窗口
监督检查:常德市政务中心投诉处理中心(电话:7221200)
咨询渠道:0736-7258330
责任追究:按照《湖南省行政程序规定》第九章执行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上午9:00--12:00 下午1:00--5:00
办公地址:市政务中心3楼大厅
乘车路线:乘1、30、32、101路公交车至市政务中心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