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土资源局:土地登记(市级个人土地登记发证)<村、居民建房用地>
基本信息 承诺时限:12个工作日
事项类别:非许可类
受理机构:市政务中心国土资源窗口
决定机构:市国土资源局
监督检查:常德市政务中心投诉处理中心(电话:7221200)
咨询渠道:0736-7231179
责任追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证》第七章执行。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上午9:00--12:00   下午1:00--5:00
办公地址:市政务中心4楼大厅
乘车路线:乘1、30、32、101路公交车至市政务中心下
办理程序 受理、审查、决定、送达与公告
申请表格 土地登记指南流程图.docx
申报资料
1 土地登记申请书 必需
2 个人身份证明(复印件) 必需
3 地上附着物的权属证明(复印件) 必需
4 原土地证书或者土地权属来源证明 必需
5 委托代理的,应当提交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身份证明(复印件) 必需
6 宗地图(2份) 必需
7 新审批和出让土地需规划部门批准文书和图件 必需
收费标准
收费项目收费标准依据 / 备注
土地权属调查地籍测绘费:居民住宅用地在100平方米以下 1元 备注:用地面积在100平方米(含100平方米)13元,以下每超过50平方米加收5元,最高不超过30元
依据:湘价费[2003]42号
土地证书工本费 20元 / 证 依据:湘价费[2003]42号
△印花税 5元 / 本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暂行条例,国务院[1998]11号令第2条4款及印花税率表第13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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