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基本信息 |
承诺时限:7个工作日 法定天数:7个工作日 设立依据: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房地产管理法》
三、《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
四、《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范》(试行)和《协议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范》(试行)
五、《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国土资源部令第39号) 申报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规范》(试行)和《协议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范》(试行)、《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国土资源部令第39号)所规定的基本条件。 事项类别:许可类
受理机构:市政务中心国土资源窗口
决定机构:市人民政府
监督检查:常德市政务中心投诉处理中心(电话:7221200)
咨询渠道:0736-7230079、7261614
责任追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证》第七章执行。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上午9:00--12:00 下午1:00--5:00
办公地址:市政务中心4楼大厅
乘车路线:乘1、30、32、101路公交车至市政务中心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