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土资源局:供地许可(乡村居民建房用地审批)
基本信息 承诺时限:7个工作日
法定天数:7个工作日
设立依据: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房地产管理法》 三、《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 四、《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范》(试行)和《协议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范》(试行) 五、《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国土资源部令第39号)
申报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规范》(试行)和《协议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范》(试行)、《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国土资源部令第39号)所规定的基本条件。
事项类别:许可类
受理机构:市政务中心国土资源窗口
决定机构:市人民政府
监督检查:常德市政务中心投诉处理中心(电话:7221200)
咨询渠道:0736-7230079、7261614
责任追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证》第七章执行。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上午9:00--12:00   下午1:00--5:00
办公地址:市政务中心4楼大厅
乘车路线:乘1、30、32、101路公交车至市政务中心下
办理程序 受理、审批、决定、告知与公示
申请表格 供地许可指南流程图.docx
申报资料
1 申请表 必需
2 身份证和户口本(复印件二份) 必需
3 已婚子女的结婚证或离婚证(含财产分割协议和判决)(复印件) 必需
4 原土地证和用地资格调查表(2份) 必需
5 用地审批表(4份) 必需
6 规划许可证及红线图(复印件2份) 必需
收费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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