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土资源局:建设项目用地预审
基本信息 承诺时限:7个工作日
法定天数:7个工作日
设立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五十二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二、二十三条
申报条件:1、符合产业政策和行业发展规划; 2、有农用地转用计划指标; 3、地类清楚、权属合法、面积准确; 4、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5、无地质灾害和压覆矿床; 6、符合建设项目投资强度和用地定额指标。
事项类别:非许可类
受理机构:市政务中心国土资源窗口
决定机构:市国土资源局
监督检查:常德市政务中心投诉处理中心(电话:7221200)
咨询渠道:0736-7231179
责任追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证》第七章执行。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上午9:00--12:00   下午1:00--5:00
办公地址:市政务中心4楼大厅
乘车路线:乘1、30、32、101路公交车至市政务中心下
办理程序 受理、审查、决定、送达与公告
申请表格 建设项目用地预审批南流程图.docx
申报资料
1 建设项目用地预审申请表2份 必需
2 规划部门的拟建项目用地规划选址意见书和规划蓝线图2份 必需
3 核准或备案的项目提供平面布局图,有权验资单位的资信证明,股份制企业出具董事会项目建议决定原件、复印件各1份 必需
4 需审批的项目提供项目建议书批复文件 必需
5 大型项目需相关行业发展规划,小型项目可提供相当行业发展规划(复印件) 必需
6 建设单位资质证明原件、复印件各1份 必需
7 圈外单独选址项目除需提供以上六项资料外,还需提供地质灾害备案和压覆矿床查询查相关资料、环保、水利等相关部门批复、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方案批复等资料 必需
8 其他相关资料 必需
收费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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