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基本信息 |
承诺时限:7个工作日 法定天数:7个工作日 设立依据: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房地产管理法》
三、《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
四、《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范》(试行)和《协议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范》(试行)
五、《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国土资源部令第39号) 申报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规范》(试行)和《协议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范》(试行)、《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国土资源部令第39号)所规定的基本条件。 事项类别:许可类
受理机构:市政务中心国土资源窗口
决定机构:市人民政府
监督检查:常德市政务中心投诉处理中心(电话:7221200)
咨询渠道:0736-7230079、7261614
责任追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证》第七章执行。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上午9:00--12:00 下午1:00--5:00
办公地址:市政务中心4楼大厅
乘车路线:乘1、30、32、101路公交车至市政务中心下 |
| 办理程序 |
受理、审查、决定、送达与公告 |
| 申请表格 |
供地许可指南流程图.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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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申报资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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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申请表 |
必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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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户口本、身份证(复印件2份) |
必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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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已婚子女的结婚证或离婚证(含财产分割协议和判决)(复印件) |
必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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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原土地证和用地资格调查表(2份) |
必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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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用地审批表(4份) |
必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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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规划许可证及红线图(复印件2份) |
必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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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收费标准 |
| 收费项目 | 收费标准 | 依据 / 备注 |
| 城镇居民房屋建设用地管理费 |
140元 / 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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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湘价费[2001]26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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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耕地开垦费:水田 |
0元 / 平方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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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12.6 依据:湘财综[2001]2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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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耕地开垦费:旱地 |
0元 / 平方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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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8.4 依据:湘财综[2001]2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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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相关链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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