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基本信息 |
承诺时限:3个工作日 法定天数:3个工作日 设立依据:《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第二十三条、第二十四条、第二十五条,国家质检总局《锅炉压力容器使用登记管理办法》(国质检锅[2003]207号) 申报条件:根据《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和《锅炉压力容器使用登记管理办法》的规定,申请人需具备以下条件。
1. 有使用单位或业主的名称、地址;
2. 特种设备使用地点获得批准。 数量限制:无数量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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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办理程序 |
受理、审批决定、告知与公示 |
| 申请表格 |
压力容器注册登记表.doc
压力管道注册登记表.doc
基本单位信息表.doc
游乐设施注册登记表.doc
特种设备登记发证流程图.doc
电梯注册登记表.doc
起重机械注册登记表.doc
锅炉注册登记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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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申报资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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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特种设备设计、制造、安装、改造、维修、检验的文件、图纸、质量合格证明 |
必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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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进口特种设备安全性能监督检验报告 |
必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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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安装告知书、安装竣工资料、特种设备注册登记表和审批表 |
必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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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特种设备使用安全管理的有关规章制度 |
必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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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收费标准 |
| 收费项目 | 收费标准 | 依据 / 备注 |
| 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费 |
100元 / 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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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湘价费2006(1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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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相关链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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