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乙级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资格受理、初审
基本信息 承诺时限:5个工作日
法定天数:5个工作日
设立依据:1.《中国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主席令21号) 2.《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资格认定办法》(建设部令79号)
申报条件:1.是依法设立的中介组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与行政机关和其他国家机关没有行政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益关系; 3.有固定的营业场所和开展工程招标代理业务所需设施及办公条件; 4.有健全的组织机构和内部管理的规章制度; 5.具备编制招标文件和组织评标的相应专业力量; 6.具有可以作为评标委员会成员人选的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库;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它条件。 8.取得暂定级工程招标代理资格满1年; 9.近3年内累计工程招标代理中标金额在8亿元人民币以上; 10.具有中级以上职称的工程招标代理机构专职人员不少于12人,其中具有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人员不少于6人(其中注册造价工程师不少于3人),从事工程招标代理业务3年以上的人员不少于6人; 11.技术经济负责人为本机构专职人员,具有8年以上从事工程管理的经历,具有高级技术经济职称和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 12.注册资本金不少于100万元。
事项类别:许可类(省委托办理)
受理机构:市政务中心住建局窗口
决定机构:市住建局
监督检查:常德市政务中心投诉处理中心(电话:7221200)
咨询渠道:0736-7255407
责任追究:按照《湖南省行政程序规定》第九章执行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上午9:00--12:00   下午1:00--5:00
办公地址:市政务中心4楼大厅
乘车路线:乘1、30、32、101路公交车至市政务中心下
办理程序 受理、审查、审核、呈报
申请表格 乙级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资格受理、初审流程图.docx
申报资料
1 《工程招标代理机构资格申请表》 必需
2 注册资金验资报告书 必需
3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登记机关确认章) 必需
4 法定代表人、技术负责人、身份证明、资格证书和任职文件 必需
5 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证、身份证、学历证件 必需
6 办公场所证明及租赁合同 必需
7 工作招标代理机构章程 必需
8 其他有关工作招标代理机构的资料 必需
9 用人企业劳动合同 必需
10 财务制度 必需
11 《湖南省建设系统专业技术、执业人员资格、企业资质和评优评奖推荐审定监督表》 必需
12 以上所有复印件均需按规定提供原件核实无误后方予以受理 必需
收费标准
相关链接
【关闭窗口】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