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基本信息 |
承诺时限:5个工作日 法定天数:5个工作日 设立依据:1.《中国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主席令21号)
2.《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资格认定办法》(建设部令79号) 申报条件:1.是依法设立的中介组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与行政机关和其他国家机关没有行政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益关系;
3.有固定的营业场所和开展工程招标代理业务所需设施及办公条件;
4.有健全的组织机构和内部管理的规章制度;
5.具备编制招标文件和组织评标的相应专业力量;
6.具有可以作为评标委员会成员人选的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库;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它条件。
8.取得暂定级工程招标代理资格满1年;
9.近3年内累计工程招标代理中标金额在8亿元人民币以上;
10.具有中级以上职称的工程招标代理机构专职人员不少于12人,其中具有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人员不少于6人(其中注册造价工程师不少于3人),从事工程招标代理业务3年以上的人员不少于6人;
11.技术经济负责人为本机构专职人员,具有8年以上从事工程管理的经历,具有高级技术经济职称和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
12.注册资本金不少于100万元。
事项类别:许可类(省委托办理)
受理机构:市政务中心住建局窗口
决定机构:市住建局
监督检查:常德市政务中心投诉处理中心(电话:7221200)
咨询渠道:0736-7255407
责任追究:按照《湖南省行政程序规定》第九章执行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上午9:00--12:00 下午1:00--5:00
办公地址:市政务中心4楼大厅
乘车路线:乘1、30、32、101路公交车至市政务中心下 |
| 办理程序 |
受理、审查、审核、呈报 |
| 申请表格 |
乙级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资格受理、初审流程图.docx
|
| 申报资料 |
|
1
| 《工程招标代理机构资格申请表》 |
必需
|
|
2
| 注册资金验资报告书 |
必需
|
|
3
|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登记机关确认章) |
必需
|
|
4
| 法定代表人、技术负责人、身份证明、资格证书和任职文件 |
必需
|
|
5
| 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证、身份证、学历证件 |
必需
|
|
6
| 办公场所证明及租赁合同 |
必需
|
|
7
| 工作招标代理机构章程 |
必需
|
|
8
| 其他有关工作招标代理机构的资料 |
必需
|
|
9
| 用人企业劳动合同 |
必需
|
|
10
| 财务制度 |
必需
|
|
11
| 《湖南省建设系统专业技术、执业人员资格、企业资质和评优评奖推荐审定监督表》 |
必需
|
|
12
| 以上所有复印件均需按规定提供原件核实无误后方予以受理 |
必需
|
|
| 收费标准 |
|
| 相关链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