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基本信息 |
承诺时限:即办 设立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2、《安全生产法》
3、《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 申报条件:1、 市城区内建筑层数在两层以上或建筑面积在300平方米以上的被拆除建筑物;
2、 建筑施工单位应具有相应资质等级和具备保证安全条件;
3、 整体工程需分部拆除的,应出示有资质的安全鉴定机构对不拆部分的结构安全鉴定材料。 事项类别:服务类
受理机构:市政务中心住建局窗口
决定机构:市住建局
监督检查:常德市政务中心投诉处理中心(电话:7221200)
咨询渠道:0736-7255407
责任追究:按照《湖南省行政程序规定》第九章执行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上午9:00--12:00 下午1:00--5:00
办公地址:市政务中心4楼大厅
乘车路线:乘1、30、32、101路公交车至市政务中心下 |
| 办理程序 |
受理、确认 |
| 申请表格 |
房屋拆除工程安全监督备案流程图.docx
拆除工程受监申报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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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申报资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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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拆除工程受监申报表 |
必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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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土方工程、基坑支护、模板工程、起重吊装方案 |
必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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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或用电安全技术措施 |
必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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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脚手架搭设方案 |
必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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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文明施工实施方案 |
必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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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建筑意外伤害保险单 |
必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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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监督档案 |
必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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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收费标准 |
| 收费项目 | 收费标准 | 依据 / 备注 |
| 安全监督服务费 |
1元/平方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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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湘价服[2009]2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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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相关链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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