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房屋拆除工程安全监督备案
基本信息 承诺时限:即办
设立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2、《安全生产法》 3、《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
申报条件:1、 市城区内建筑层数在两层以上或建筑面积在300平方米以上的被拆除建筑物; 2、 建筑施工单位应具有相应资质等级和具备保证安全条件; 3、 整体工程需分部拆除的,应出示有资质的安全鉴定机构对不拆部分的结构安全鉴定材料。
事项类别:服务类
受理机构:市政务中心住建局窗口
决定机构:市住建局
监督检查:常德市政务中心投诉处理中心(电话:7221200)
咨询渠道:0736-7255407
责任追究:按照《湖南省行政程序规定》第九章执行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上午9:00--12:00   下午1:00--5:00
办公地址:市政务中心4楼大厅
乘车路线:乘1、30、32、101路公交车至市政务中心下
办理程序 受理、确认
申请表格 房屋拆除工程安全监督备案流程图.docx
拆除工程受监申报表.doc
申报资料
1 拆除工程受监申报表 必需
2 土方工程、基坑支护、模板工程、起重吊装方案 必需
3 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或用电安全技术措施 必需
4 脚手架搭设方案 必需
5 文明施工实施方案 必需
6 建筑意外伤害保险单 必需
7 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监督档案 必需
收费标准
收费项目收费标准依据 / 备注
安全监督服务费 1元/平方米 依据:湘价服[2009]2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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