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乙级工程造价咨询单位资质受理、初审
基本信息 承诺时限:4个工作日
法定天数:4个工作日
设立依据:1. 《建设部关于纳入国务院决定的十五项行政许可的条件的规定》建设部令第135号 2. 《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149号 3. 《关于建设部机关直接实施的行政许可事项有关规定和内容的公告》建设部公告第278号 4.关于印发《湖南省工程造价咨询单位资质申报评审程序》的通知(湘建价[2003]291号)
申报条件:1.企业出资人中,注册造价工程师人数不低于出资人总人数的60%,且其出资额不低于注册资本总额的60%; 2.技术负责人已取得造价工程师注册证书,并具有工程或工程经济类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且从事工程造价专业工作10年以上; 3.专职专业人员不少于12人,其中,具有工程或者工程经济类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人员不少于8人;取得造价工程师注册证书的人员不少于6人,其他人员具有从事工程造价专业工作的经历; 4.企业与专职专业人员签订劳动合同,且专职专业人员符合国家规定的职业年龄(出资人除外); 5.专职专业人员人事档案关系由国家认可的人事代理机构代为管理; 6.企业注册资本不少于人民币50万元; 7.具有固定的办公场所,人均办公建筑面积不少于10平方米; 8.技术档案管理制度、质量控制制度、财务管理制度齐全; 9.企业为本单位专职专业人员办理的社会基本养老保险手续齐全; 10.暂定期内工程造价咨询营业收入累计不低于人民币50万元; 11.申请核定资质等级之日前无本办法第二十七条禁止的行为。
事项类别:许可类(省委托办理)
受理机构:市政务中心住建局窗口
决定机构:市住建局
监督检查:常德市政务中心投诉处理中心(电话:7221200)
咨询渠道:0736-7255407
责任追究:按照《湖南省行政程序规定》第九章执行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上午9:00--12:00   下午1:00--5:00
办公地址:市政务中心4楼大厅
乘车路线:乘1、30、32、101路公交车至市政务中心下
办理程序 受理、审查、审核、呈报
申请表格 乙级工程造价咨询单位资质受理、初审流程图.docx
申报资料
1 《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等级申请书》 必需
2 专职专业人员(含技术负责人)的造价工程师注册证书、造价员资格证书、专业技术职称证书和身份证 必需
3 专职专业人员(含技术负责人)的人事代理合同和企业为其交纳的本年度社会基本养老保险费用的凭证 必需
4 企业章程、股东出资协议并附工商部门出具的股东出资情况证明 必需
5 企业缴纳营业收入的营业税发票或税务部门出具的缴纳工程造价咨询营业收入的营业税完税证明;企业营业收入含其他业务收入的,还需出具工程造价咨询营业收入的财务审计报告 必需
6 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证书 必需
7 企业营业执照 必需
8 固定办公场所的租赁合同或产权证明 必需
9 有关企业技术档案管理、质量控制、财务管理等制度的文件 必需
10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材料 必需
11 《湖南省建设系统专业技术、执业人员资格、企业资质和评优评奖推荐审定监督表》 必需
12 以上所有复印件均需按规定提供原件核实无误后方予以受理 必需
13 新申请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的,不需要提交前款第5项、第6项所列材料 必需
收费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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