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基本信息 |
承诺时限:5个工作日 法定天数:5个工作日 设立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 主席令21号 )
2.《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投标管理办法》 ( 建设部令89号 申报条件:1.市城区范围内从事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投标活动的工程。
2.办理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条件审查,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需要履行项目审批手续的,已经履行审批手续;
(2)工程资金或者资金来源已经落实;
(3)有满足施工招标需要的设计文件及其他技术资料;
(4)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条件。 事项类别:服务类
受理机构:市政务中心住建局窗口
决定机构:市住建局
监督检查:常德市政务中心投诉处理中心(电话:7221200)
咨询渠道:0736-7255407
责任追究:按照《湖南省行政程序规定》第九章执行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上午9:00--12:00 下午1:00--5:00
办公地址:市政务中心4楼大厅
乘车路线:乘1、30、32、101路公交车至市政务中心下 |
| 办理程序 |
受理、审核、审查、决定、送达 |
| 申请表格 |
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条件审查流程图.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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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申报资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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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招标人法人资格证明 |
必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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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招标方式核准 |
必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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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施工图审查报告 |
必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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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资金落实证明 |
必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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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规划许可证、国土证(德山开发区工业园项目按德管项〔2007〕55号文办理) |
必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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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房地产开发资质证书(仅对房地产开发项目进行验证) |
必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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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市建设局设计科施工图审查备案表 |
必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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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市建设局管网办备案内容(仅对房地产开发项目) |
必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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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以上所有复印件均需按规定提供原件核实无误后方予以受理 |
必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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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收费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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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相关链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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