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基本信息 |
承诺时限:6个工作日 法定天数:6个工作日 设立依据:1.《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 ( 国务院279号令 )
2.《湖南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方案管理实施办法》 申报条件:建设单位应当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15日内依照规定,向工程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建设工程竣工备案。 事项类别:服务类
受理机构:市政务中心住建局窗口
决定机构:市住建局
监督检查:常德市政务中心投诉处理中心(电话:7221200)
咨询渠道:0736-7255407
责任追究:按照《湖南省行政程序规定》第九章执行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上午9:00--12:00 下午1:00--5:00
办公地址:市政务中心4楼大厅
乘车路线:乘1、30、32、101路公交车至市政务中心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