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基本信息 |
承诺时限:受理之日起10个工作日 设立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
2、《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 申报条件:一、道路危险货物运输驾驶员从业人员
1、取得相应的机动车驾驶证;
2、年龄不超过60周岁;
3、经市运管处指定的考核机构对有关货运法规、机动车维修、货物装载保管、安全等基本知识考试合格;
4、具有2年以上普通货物运输安全驾驶的经历,并持有普通货物运输从业资格证两年以上。
二、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装卸管理人员、押运员
1、不超过60周岁;
2、初中以上学历;
3、接受相关法规、安全知识、专业技术、职业卫生防护和应急救援知识的培训,了解危险货物性质、危害特征、包装容器的使用特性和发生意外时的应急措施;
4、经考试合格,取得相应的从业资格证件。 受理机构:市政务中心交通局窗口
事项类别:许可类
决定机构:常德市交通局
监督检查:常德市政务中心投诉处理中心(电话:7221200)
咨询渠道:0736-7257982
责任追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七章、《常德市交通局行政许可责任追究暂行办法》执行。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9:00-12:00 下午:13:00-17:00
办公地址:市政务中心2楼大厅
乘车路线:乘1、30、32、101路公交车至市政务中心下 |
| 办理程序 |
办理程序 一、受理
(一)岗位责任人:市政务中心交通局窗口工作人员。
(二)岗位职责及权限:
按照许可的法定条件、标准、查验申请材料是否齐全、是否符合法定形式,申请事项是否属于行政主体的职权范围,许可申请是
否在法律、法规规定的期限内提出,申请人是否具有申请资格;
办理程序 决定是否受理。同时,根据《行政许可法》第三十二条的规定分别作出处理:
1、申请事项依法不需要取得行政许可的,应当即时告知申请人不予受理;
2、申请事项依法不属于本交通行政机关职权范围的,应当及时作出不予受理的决定,并告知申请人向有关行政机关申请;
3、申请材料存在可以当场更正的错误的,应当允许申请人当场更正;
4、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当场或者在5日内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逾期不告知的,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即为受理;
5、申请材料属于本行政机关职权范围,申请材料齐全、符合受理条件要求,或者申请人按照本行政机关的要求提交全部补正申请材料的,应当受理行政许可申请;
6、受理或者不予受理行政许可申请,均应当出具书面凭证。
(三)时限:即时。
二、初审
1、岗位责任人:道路危险货物运输驾驶员从业人员资格证由市运管处驾培办工作人员初审,道路危险货物运输押运人员、搬运装卸管理人员由市运管处安全监督科工作人员初审。
2、岗位职责及权限:
(1)根据许可条件及审核标准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内容进行合法性、真实性审查,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填写申请表预约培训,不具备资格的不予受理。
(2)告知申请人按约定时间到市政德驾校进行培训,培训结束后组织考试。
3、时限:危险货物运输驾驶员从业人员资格2个工作日(不含培训时间);危险货物运输押运人员、搬运装卸管理人员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三、复审
1、岗位责任人:市交通局运输安全科负责人。
2、岗位职责及权限:按照许可条件及审核标准对申请材料进行复审,对符合许可条件的,提出同意意见,报分管局领导审定;对不符合许可条件的,提出不同意意见及理由,与申办材料一并交窗口受理人员。
3、时限:2个工作日。
四、决定
(一)岗位责任人:市交通局分管领导。
(二)岗位职责及权限:
1、按照许可条件及标准对申请材料及培训考试情况进行审定;
2、对符合法定条件、标准的,签署许可意见;不符合法定条件、标准的,签署不予许可的意见及理由。
(三)时限:2个工作日。
五、制证
办理程序 1、岗位责任人:市政务中心运管处窗口负责人。
2、岗位职责及权限:
对考试合格者制作《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从业人员从业资格证》。
时限:3个工作日。
六、发证
(一)岗位责任人:市政务中心交通局窗口工作人员。
(二)岗位职责及权限:
1、核对领证凭证,将《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从业人员从业资格证》发给申请人;
2、对不予许可的,向申请人发出不予行政许可决定书,并说明理由,同时告知申请人享有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
3、对准予行政许可的,工作人员应当在市政务中心网站上予以公示。
4、按照档案管理规定将材料整理归档。
(三)时限:1个工作日 |
| 申请表格 |
交通行政许可申请表.doc
危险货物公路运输人员上岗资格证核发.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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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申报资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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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身份证复印件、四张一寸照片 |
必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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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危险货物运输企业的介绍信(或企业加盖公章的统一报名册) |
必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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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收费标准 |
| 收费项目 | 收费标准 | 依据 / 备注 |
| 七天知识班 |
0元 / 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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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按物价、财政部门规定的具体标准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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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相关链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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