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建筑行业劳动保险基金征收(市本级)
基本信息 承诺时限:即办
设立依据:《关于进一步加强建筑行业劳保基金统筹管理的规定》(湘建[2003]265号)
申报条件:建筑行业
事项类别:服务类
受理机构: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窗口
决定机构: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监督检查:市政务中心投诉处理中心(电话:7221200)
咨询渠道:0736-7258651
责任追究:行政处罚条例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上午:9:00-12:00    下午1:00-5:00
办公地址:市政务中心4楼大厅
乘车路线:乘1、14路公交车至市政务中心下
办理程序 受理、审核、银行缴款、签署意见
申请表格 建筑行业劳动保险基金征收流程图.docx
申报资料
1 建筑单位工程中标通知书 必需
收费标准
收费项目收费标准依据 / 备注
建筑行业劳保基金收费(市本级) 按实收取 依据:湘政办函(1992)249号
相关链接
【关闭窗口】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