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基本信息 |
承诺时限:5个工作日 法定天数:10个工作日 设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三十九条 申报条件:企业因生产特点不能实行每天八小时及每周休息一天的规定 事项类别:许可类
受理机构: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窗口
决定机构: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监督检查:市政务中心投诉处理中心(电话:7221200)
咨询渠道:0736-7258651
责任追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七章、《湖南省行政程序规定》第九章和《常德市劳动保障系统实施行政许可责任追究暂行办法》执行。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上午:9:00-12:00 下午1:00-5:00
办公地址:市政务中心4楼大厅
乘车路线:乘1、14路公交车至市政务中心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