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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社会团体申请成立:
筹备阶段:
1、筹备成立申请书(写明拟申请成立的社会团体的名称解释、背景、主要业务内容、成立理由、活动资金及其来源、发起人和发起单位自身情况介绍、拟发展会员及分布情况等,并由发起人签名并发起单位盖章);
2、业务主管单位同意筹备成立的文件(写明同意作为该社会团体的业务主管单位并承担相应职责,加盖国徽章);
3、章程草案(依照章程示范文本拟定); |
必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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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4、住所使用权证明(三种形式之一:房产单位出具证明,或买卖合同复印件,或租赁合同复印件);
5、注册资金来源单位或个人的出资证明;
6、拟任负责人名单,各负责人简历(加盖单位人事章,并注明在社会团体的拟任职务)及身份证复印件;
7、会员名单(个人会员应列出姓名、工作单位及职务、联系电话,并本人签字;单位会员应列出单位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和联系电话,加盖单位印章);
8、秘书长专职承诺书(承诺在社会团体成立后专职从事秘书长工作,不再担任其他社会职务,本人签字,加盖本人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印章); |
必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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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成立阶段:
1、登记申请书(写明于规定时间内召开成立大会,通过章程,产生执行机构、负责人和法定代表人,满足成立登记条件);
2、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成立登记的文件(加盖国徽章);
3、章程及其电子版(章程骑缝处加盖业务主管单位印章);
4、住所使用权证明(住所与筹备期未变则无需再次提交); |
必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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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5、《社会团体法人登记申请表》(编号:01);
6、《社会团体法定代表人登记表》(编号:04);
7、《社会团体负责人备案表》(编号:12)(包括理事长(会长)、副理事长(副会长)、秘书长,每人一表);
8、《社会团体章程核准表》(编号:05号)。 |
必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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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二、社会团体申请变更:
1、社会团体办理名称变更:
(1)加盖会章并有法定代表人签字的变更名称申请书(一式两份);
(2)加盖会章的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审议通过的会议纪要(一式两份);
(3)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审议通过的新修改的章程草案(一式两份);
(4)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的意见(一式两份);
(5)社会团体变更登记表(一式两份)
(6)《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正副本。 |
必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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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2、社会团体办理住所变更:
(1)加盖会章并有法定代表人签字的变更住所申请书(一式两份);
(2)加盖会章的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审议通过的会议纪要(一式两份);
(3)新住所的产权证明或使用证明材料,要写清使用面积、使用期限、所在地址、邮政编码、联系电话(一式两份);
(4)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的文件(一式两份);
(5)社会团体变更登记表(一式两份);
(6)《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正副本。 |
必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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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3、社会团体办理宗旨、业务范围和活动地域变更:
(1)加盖会章并有法定代表人签字的变更登记申请书(一式两份);
(2)加盖会章的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审议通过的会议纪要(一式两份);
(3)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审议通过的新修改的章程草案(一式两份);
(4)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的文件(一式两份);
(5)社会团体变更登记表(一式两份);
(6)《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正副本。 |
必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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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4、社会团体办理法定代表人变更:
(1)加盖会章并有法定代表人签字的变更登记申请书(一式两份);
(2)加盖会章的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审议通过的会议纪要(一式两份);
(3)社会审计机构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一式两份);
(4)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的文件(一式两份);
(5)经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审查盖章的社会团体法定代表人登记表(一式两份);
(6)社会团体变更登记表(一式两份);
(7)《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正副本。 |
必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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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5、社会团体办理活动资金变更:
(1)加盖会章并有法定代表人签字的变更登记申请书(一式两份);
(2)加盖会章的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审议通过的会议纪要(一式两份);
(3)社会审计机构出具的验资报告(一式两份);
(4)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的文件(一式两份);
(5)社会团体变更登记表(一式两份);
(6)《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正副本。 |
必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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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6、社会团体办理业务主管单位变更:
(1)加盖会章并有法定代表人签字的变更登记申请书(一式两份);
(2)加盖会章的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审议通过的会议纪要(一式两份);
(3)原业务主管单位同意不再担任业务主管单位的文件(一式两份);
(4)新业务主管单位同意的文件(一式两份);
(5)社会团体变更登记表(一式两份);
(6)《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正副本。 |
必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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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社会团体办理分支(代表)机构变更:
(1)加盖会章并有法定代表人签字的变更登记申请书(一式两份);
(2)加盖会章的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审议通过的会议纪要(一式两份);
(3)变更后新机构的主要负责人情况、所在地址、业务范围、联系电话等情况(一式两份);
(4)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的文件(一式两份);
(5)社会团体分支(代表)机构变更登记表(一式两份)。 |
必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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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社会团体修改章程:
(1)加盖会章并有法定代表人签字的申请书(一式两份);
(2)加盖会章的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审议通过的会议纪要(一式两份);
(3)修改后的章程草案及修改说明(一式两份);
(4)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的文件(一式两份);
(5)社会团体章程核准表(一式两份);
(6)其他需要说明的材料(一式两份)。 |
必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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