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基本信息 |
承诺时限:40个工作日 法定天数:2个工作日 设立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
2.《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国务院令第412号)。
3.《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办法》。
4.《湖南省雷电灾害防御条例》
5.《防雷减灾管理办法》(中国气象局令第8号)。
6.《气象行政许可实施管理办法》(中国气象局令第17号)。
7.《关于行政许可项目登记备案的函》(湘政法函〔2009〕23号)。 申报条件:一.申请防雷装置检测综合资质的单位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在本省行政区域内登记注册的、具有事业单位法人资格的、为社会提供雷电灾害防御服务的专业防雷技术服务单位;
2.注册资金不少于人民币50万元;
3.具备20名以上取得《防雷检测资格证书》的在编在职技术人员,其中具有防雷及气象、电子、计算机、电力、通信、建筑等相关专业高级技术职称的不少于3人,中级技术职称的不少于7人;
4.有相应的防雷装置检测仪器设备(见附件4);
5.有固定的办公场所;
6.通过有关部门的计量认证;
7.有防雷装置检测标准和技术规范;
8.有技术资料、检测档案保管设施;
9.制订了检测质量保证体系。
二.申请防雷装置检测行业资质的单位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在本省行政区域内登记注册的、具有企业法人资格的大型企业;
2.有经本企业指定承担防雷装置检测职责的机构;
3.具备4名以上取得《防雷检测资格证书》的在编在职技术人员,其中具有相关专业中级技术职称的不少于2人;
4.有相应的防雷装置检测仪器设备(见附件4);
5.有防雷装置检测标准和技术规范;
6.有技术资料、检测档案保管设施;
7.制订了检测操作规程和规章制度。 数量限制:无数量限制 受理机构:企业注册所在地的市(州)气象局(法规科承办)
事项类别:服务类
决定机构:湖南省气象局
监督检查:湖南省人民政府行政效能投诉中心(电话:12342)、常德市政务中心投诉处理中心(电话:7221200)
咨询渠道:0731-85510421
责任追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七章和《湖南省气象行政许可过错责任追究办法(试行)》执行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9:00-12:00 下午:13:00-17:00
办公地址:市政务中心2楼大厅
乘车路线:乘1、30、32、101路公交车至市政务中心下 |
| 办理程序 |
一.受理
1.受理时间:每年三月上旬和十一月上旬。
2.受理条件: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齐全且符合法定形式。
3.岗位责任人:市气象局法规科工作人员(咨询电话:0736-7724170)。
4.岗位职责及权限:按照行政许可法第三十二条规定作出处理。
5.时限:5个工作日。
二.审查
A.初审
1.岗位责任人:市气象局法规科工作人员。
2.岗位职责及权限:
⑴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初审:
是否符合相应资质条件;
提交的申请材料是否真实、合法、有效。
⑵在《湖南省防雷装置检测资质申请表》的"初审意见"栏签署意见、加盖印章,将申请表及其他申报材料一同报省气象局。
3.时限:5个工作日。
B.评审
1.岗位责任人:省气象局政策法规处分管副处长。
2.岗位职责及权限:
⑴准备资质评审材料,确定评审日期;
⑵委托资质评审委员会组织评审;
⑶介绍初审情况。
3.时限:评审工作于省气象局委托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完成。(受理次月中旬3个工作日)
三.决定
1.岗位责任人:省气象局分管局领导。
2.岗位职责及权限:省气象局在收到资质评审结果后,签署认定意见、加盖印章。
3.时限:省气象局自收到评审结果3个工作日内作出决定。
四.送达与公告
1.岗位责任人:省气象局政策法规处工作人员。
2.岗位职责及权限:
⑴认定通过的由省气象局编号、登记、备案、发证;
⑵发放资质证;
⑶未通过认定的,出具书面凭证,并说明理由,将申报材料退申请人。
3.时限:认定通过的,3个工作日;不予认定的,决定作出后6个工作日内退回申请材料。 |
| 申请表格 |
防雷装置检测资质认定流程图.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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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申报资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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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一.申请防雷装置检测综合资质应当提交以下材料:
1.防雷装置检测资质申请报告、《湖南省防雷装置检测资质申请表》;
2.《事业单位法人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国税和地税)、《计量认证合格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3.《防雷检测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证书原件及复印件、《防雷专业技术人员表》;
5.《防雷装置检测仪器设备表》;
6.防雷装置检测质量管理手册、操作规程、规章制度。 |
必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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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二.申请防雷装置检测行业资质应当提交以下材料:
1.防雷装置检测资质申请报告、《湖南省防雷装置检测资质申请表》;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国税和地税)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3.防雷装置检测机构设立文件、检测单位负责人任命文件原件及复印件;
4.《防雷检测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5.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证书原件及复印件、《防雷专业技术人员表》;
6.《防雷装置检测仪器设备表》;
7.防雷装置检测操作规程、规章制度 |
必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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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收费标准 |
| 收费项目 | 收费标准 | 依据 / 备注 |
| 防雷检测单位资质 |
3000元/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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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湘价函[2003]152号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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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相关链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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