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防空办公室:拆除人防工程审批
基本信息 承诺时限:3个工作日(不含省人防办所需时间)
法定天数:3个工作日
设立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第二十八条 2、《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办法》第十六条
申报条件:确因旧城改造或者重点工程建设,必须拆除人防工程
事项类别:许可类
受理机构:市政务中心人防办窗口
决定机构:湖南省人防办、常德市人防办
监督检查:常德市政务中心投诉处理中心(电话:7221200)
咨询渠道:0736-7255297
责任追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七章执行。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上午9:00--12:00   下午1:00--5:00
办公地址:市政务中心4楼大厅
乘车路线:乘1、30、32、101路公交车至市政务中心下
办理程序 受理、审查、决定、送达与公告
申请表格 拆除人防工程审批流程图.docx
申报资料
1 人防工事拆除申请表 必需
2 拟拆除人防工事的相关图纸、资料 必需
收费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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