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防空办公室:公用人防工程维护费征收
基本信息 承诺时限:即办
设立依据:1、《湖南省人民防空工程建设与维护管理规定》(湖南省人民政府令第204号) 2、《湖南省物价局、湖南省财政厅关于规范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和公用人防工程维护费征收范围及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湘价费〔2007〕87号)
申报条件:行政审核公用人防工程维护费
事项类别:非许可类
受理机构:市政务中心人防办窗口
决定机构:常德市人防办
监督检查:常德市政务中心投诉处理中心(电话:7221200)
咨询渠道:0736-7255297
责任追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七章执行。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上午9:00--12:00   下午1:00--5:00
办公地址:市政务中心4楼大厅
乘车路线:乘1、30、32、101路公交车至市政务中心下
办理程序 下达征收通知、受理征收单位报告、收费
申请表格 没有申请表格可以下载!
申报资料
1 单位上年度工资总额 必需
收费标准
收费项目收费标准依据 / 备注
维护费:单位(年工资总额0.4%) 0.4% 依据:湘价费[2007]87号
维护费:个体工商户(含营运车辆) 30元/年 依据:湘价费[2007]8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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