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基本信息 |
承诺时限:15个工作日 法定天数:20个工作日 设立依据:1、《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国务院令第412号)
2、《湖南省人才市场管理条例》 申报条件:1、有规范的名称、组织机构、章程和管理制度;
2、有三名以上熟悉人事法律、法规和政策,掌握相关业务知识的专职人员;
3、有与开展业务相适应的固定场所和注册资金;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事项类别:许可类
受理机构:市政务中心人事局窗口
决定机构:市人事局
监督检查:常德市行政效能投诉中心(电话:7256110)
咨询渠道:常德市人事人才网;市人事局综合规划仲裁科(电话:7893118)
责任追究:按《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常德市人事局依法行政责任追究制度》执行
办公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9:00-12:00,下午1:00-5:00(法定节假日除外)
办公地点:政务中心5楼市人事局窗口
乘车路线:乘1、30、32、101路公交车到市政务中心下 |
| 办理程序 |
1、受理。申请人向市政务中心人事局窗口递交书面申请及相关材料;
2、审核。市人事局综合规划仲裁科依法调查审核申请人的资格条件;
3、决定。报请相关领导作出审批决定,制发许可证;
4、送达和公告。通知申请人领取许可证,并在网上公示(经审核不符合条件的,书面通知申请单位,并说明理由)。 |
| 申请表格 |
设立人才中介机构及其业务范围审批流程图.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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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申报资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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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书面申请 |
必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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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组织章程 |
必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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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从业人员情况简介 |
必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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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经营场地使用权证明 |
必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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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验资报告 |
必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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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收费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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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相关链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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