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基本信息 |
承诺时限:10个工作日 法定天数:10个工作日 设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条第1、2款;
《湖南省实施<消防法>办法》第八条第1款;
《建筑工程消防监督审核管理规定》(公安部第30号令); 申报条件:一、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
(一)新建、扩建工程已经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明文件;
(二)设计单位具备相应的资质条件;
(三)消防设计文件的编制符合公安部规定的消防设计文件申报要求;
(四)建筑的总平面布局和平面布置、耐火等级、建筑构造、安全疏散、消防给水、消防电源及配电、消防设施等的设计符合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强制性要求;
(五)选用的消防产品和有防火性能要求的建筑材料符合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和有关管理规定。
二、建设工程消防验收
(一)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已经消防部门审核同意,取得结论为合格的《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意见书》,且按原设计施工,变更部分内容、程序符合法规及技术规范要求;
(二)建设单位组织的,设计、施工、工程监理等有关单位参加的建设工程竣工验收结论应为合格;
(三)采用的消防产品、有防火性能要求的建筑构件、建筑材料、室内装修装饰材料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
(四)消防设施、电气防火技术检测合格;
(五)依照建设工程消防验收评定标准对已经消防设计审核合格的内容组织的消防验收,综合评定结论为合格;
(六)竣工图完整齐全、符合法定形式。
事项类别:许可类
受理机构:
一、 武陵区、德山开发区的审核和验收事项分别由市政务中心建设局和规划局窗口受理。
二、 其他县市区属于市消防支队审核验收的项目由市政务中心公安消防支队窗口受理。
决定机构:常德市公安消防支队
监督检查: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六章规定执行
咨询渠道:0736-7258505
责任追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七章规定执行。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上午9:00--12:00 下午1:00--5:00
办公地址:市政务中心4楼大厅
乘车路线:乘1、30、32、101路公交车至市政务中心下 |
| 办理程序 |
受理、审查、窗口办结回复 |
| 申请表格 |
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和消防验收流程图(一).docx
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和消防验收流程图(二).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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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申报资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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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一、 申请建筑工程项目施工图设计审核应交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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必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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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1、《建筑消防设计防火审核申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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必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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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2、施工图一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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必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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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3、重点项目和具有自动消防设施的建筑消防设施设计专篇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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必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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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二、申请自动消防设施设计审核应交的图纸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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必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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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1、《自动消防设施设计防火审核申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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必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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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2、消防给水、自动灭火系统、自动报警系统、疏散指示系统等消防系统设计图纸一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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必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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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3、自动消防系统设计和施工安装单位的有效资质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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必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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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4、消防产品法定检验机构的检验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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必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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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三、申请建筑内部装修工程设计审核应交的图纸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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必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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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1、《建筑内部装修设计审核申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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必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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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2、室内装修设计图、动力和照明电气线路布置图、空调风管走向平面图、系统图一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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必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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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收费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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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相关链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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